流浪記: 雲南.狗朋友
http://munmun-hohoho.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14.html
前兩天是香港反虐待動物日,繼之前的遊行後,大家都在面書上載帶著紅絲帶的照片,要求政府成立動物警察,保護動物。今天一打開YAHOO新聞首頁,頭條是有貓隻被挖眼珠劏開肚皮; 而之前的天水圍的虐待動物案,聞者憤怒。對於動物的關愛,從來矛盾而又難分等級。我也許只是君子不入庖廚而已; 跟動物之相處遇見令我對他們有種特殊的情感,透過這他者之臉,對一些動物產生特殊情感。
「有些動物我們喜愛,有些我們厭惡,有些我們吃」(Some we love, some we hate, some we eat),或許可以概括到人類對動物的三重態度,即寵物、野生動物和食用禽畜,這反映人類與動物的關係,總是以動物在人類心目中的功能或角色有關,正因為三者互相矛盾,所以人們講動物倫理時往往陷入道德困局之中。
(原文見: 當人與動物相處http://blogqua.wordpress.com/2012/12/19/animal/)
人類對待動物的道德基礎不一致而且很受文化影響,我無意也無足夠知識去評價,各位名家也已有著文,何必在此獻拙出醜。只想說努力尊重世界上的一切生命,我們吃豬我們也吃牛,是為了活命而非蓄意去虐待欺凌動物以取得快感,也帶感激之心而盡量不浪費。跟那些變態男女虐待動物事件不能混為一談。
所以在談論釣魚或是合法而殘忍地處理食用禽畜等倫理問題之前,香港絕對需要立法保護防止蓄意虐待動物。前者或許還需要時間討論,但後者絕不能容忍。最起碼,我們先從這個與他者的相遇和憐憫,進而伸延到其他動物及有關命題上,調節、反複驗證社會的道德標準,去得出較客觀的保護動物原則。但在此刻不應堵塞在為什麼能殺蟻殺魚殺豬牛,而不能殺貓狗等問題上,去拖延對或模糊那些血腥及心理不平衡之徒以虐殺動物為樂的所作所為,放他們一馬。